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應予保護-甘肅華藏律師事務所-羅文喜
牟某妻子祁某系某縣醫院職工,自2017年開始,某縣醫院就在某人壽保險公司處為全院職工投保了團體意外傷害保險。2019年6月14日,某縣醫院在該人壽保險公司再次為包括祁某在內的全..
牟某妻子祁某系某縣醫院職工,自2017年開始,某縣醫院就在某人壽保險公司處為全院職工投保了團體意外傷害保險。2019年6月14日,某縣醫院在該人壽保險公司再次為包括祁某在內的全..
甲、乙系兄弟關系,乙向甲借款40萬元用于買房,因二人系親屬關系,并未出具借條等書面證據。后,乙無力償還40萬元借款,于時,將自己名下的豐田汽車抵給甲用于抵扣40萬元借款。
1998年,王某某與其夫郁某某結婚,婚后王某某將戶口遷至其夫郁某某所在的村組,并依法分得承包地。后郁某某因病死亡,郁某某死亡后王某某仍在該村組生產生活,履行了村民義務,依法享受..
2013年6月22日,某科技開發公司與某縣國土局簽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合同約定由某縣國土局向某科技開發公司出讓某縣宗地編號為Q2-37-1,面積29.0898畝的土地..
2010年1月1日蔡某與白某簽訂了售房協議書,協議約定蔡某將其位于某村的房屋以價款51600元出售給白某,雙方約定在白某居住期間,如遇到國家占用或者開發此地付給搬遷費,占用手續..